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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旨跋扈 龙七潜 小说小说介绍
奉旨跋扈 龙七潜 小说_奉旨跋扈

奉旨跋扈 龙七潜 小说

龙七潜

小说主角: 刘云秀 景元 杜氏 杜国公 小谭 予璋 金甲卫 杜琳霜 刘总 墨阳殿

相关标签: 心声 疯狂 冷宫 男主 跋扈 女人 全家 小可 娇娇 勾引

最后更新:2023/11/26 13:22:43

最新章节:奉旨跋扈 龙七潜 小说最新章节 奉旨跋扈 分节阅读 50 2023-11-26

小说简介:本朝天子有个秘密。几乎没人知道,白天的他和晚上的他不一样。这一年皇后被废,幽禁冷宫,新后选中老翰林孙女焦娇,圣旨宣出——白天的圣上:又一枚无辜被卷入的棋子。朕会尽量宽容,只要她懂事。晚上的圣上:呵,胆敢野心肖想朕者,赐死!一个月后。白天的圣上:可爱,想朕怎么流鼻血了,来人!晚上的圣上:哼,…

内容摘要:d书名:奉旨跋扈作者:龙七潜文案:本朝天子有个秘密。几乎没人知道,白天的他和晚上的他不一样。这一年皇后被废,幽禁冷宫,新后选中老翰林孙女焦娇,圣旨宣出白天的圣上:又一枚无辜被卷入的棋子。朕会尽量宽容,只要她懂事。晚上的圣上:呵,胆敢野心肖想朕者,赐死一个月后。白天的圣上:可爱,想朕怎么流鼻血了,来人晚上的圣上:哼,胆敢勾引撩拨朕者,赐死两个月后。白天的圣上:不行,朕不能让娇娇知道朕有马甲,她会害怕。晚上的圣上:不过是个女人,吓死了就huàn下一女人,你敢跑一个试试赐死你全家哦。半年后。白天的圣上:竟然还有不长眼的敢欺负皇后,来人,拿玉玺朕要亲手盖一打空白圣旨给朕的娇娇。晚上的圣上:搓手手不行,朕得想办法让娇娇小可爱喜欢上朕。总之就是男主白天温柔撩人,入夜超凶在线杀人,疯狂在要崩不崩边缘反复横跳,我坑我自己,我杀我自己,我为自己圆场补锅男主真实心声:朕很累。内容标签:穿越时空甜文爽文搜索关键字:主角:焦娇,景元帝配角:其它:第1章准皇后很烦恼一朝皇后,会过怎样的日子焦娇不知道。可能颐指气使,气焰嚣张,随心所欲;可能端庄贤良,温柔淑雅,大度随xìng;可能郁郁寡欢,处处忍让,结局凄惨太多太多可能xìng,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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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书友
挺有意思的异界小说,但是我并不觉得讲的是原始社会,起码不是常识中的原始社会,还是当异界小说看吧。此外,感觉主线不明,主角到处跑,不知道干什么。亮点就是各种奇特的原始世界幻想
匿名书友
无女主还写得这么理所当然的也是少见,陈词懒调的书不用多说了。
匿名书友
自己都看过,不好看我不会推荐给你的!
匿名书友
回到过去变成猫追过来的了,写的很好,节奏把握的相当不错,四星半
匿名书友
无女主,但很有意思的故事,
匿名书友
作者文笔不错,但故事基本无爽点,看着就丢了
匿名书友
这本原始战记和 另一本小说 从酋长到球长 都有讲到如何在原始社会捕猎以及制造工具等
匿名书友
(16/10/22已完结)文笔:4星,设定4星,故事4星,人物3星。 原始部落种田流。太慢热了,一开始以为是升级流结果莫名变成部落发展,前500章很平淡,高潮点不少但作者特别擅长一笔带过于是很没有热情。六七百章开始比前半部要生动更燃一些,也只是一些。但是喜欢作者风格的绝对值得一看,一点都不套路,一切都娓娓道来,期待后续世界观的展开,完全猜不到呀猜不到。
完结感言:八四四章,完结得猝不及防,但并不烂尾。就像作者说的,历史的真相是什么样,没人知道。多一点幻想,多一些乐趣。
匿名书友
主角穿原始,但不是纯原始,有图腾之力。
男主有小金手指,但力量并没有强到离谱,虽然他成长很快而且各种能力都能学会,但体系没有崩溃,属于可接受范围。
无女主,男主一心搞事业。
前面可能因为男主力量不强稍有枯燥(只是和后面对比,我看着挺舒服),后期真的很精彩。
虽然是现代人,但男主很快就融入原始社会了,不会有那些不符合时代背景的东西被男主发明创造出来这种无脑剧情,但也有超前思想类似于耕田驯兽(不过这个其实在小说里在男主来之前就有过)。
主角非喜好杀伐类型(讲道理现代人穿越真的能迅速习惯杀人吗。。),但也不圣母。部落人肯定是会救的,部落里也没有那种什么一个部落里有人互相看不顺眼就明里暗里搞内部矛盾的(当然矛盾派系肯定有,但不会互相害)。男主不执着于名利,不会做主动邀功这种事情。
情感描写到位,不论是原始人类对先祖的崇拜,还是主角对自己驯养的动物的关心,都有很好的体现。
就不多说剧情了,还是要自己看嘛。
中后期整体世界观起来以后看着就很流畅了。
老作者了,书一向优质。该描写细节描写该叙事叙事,干净不冗杂,但也不缺乏该有的刻画,让人读起来畅快。
我以前不怎么看基建的,但这本确实不错,仙草。
匿名书友
起点文,无女主,仙草嗷嗷嗷!


匿名书友
远古小说,没看完,还不错
匿名书友
星级猎人的作者的文,很喜欢的好文。
匿名书友
这本书就不多说了,很好,看了就知道
匿名书友
猪脚穿越回“石器”时代,而且那个时代还有超凡力量火种的存在。因此猪脚并没有使用很多现代知识作为金手指,这点我很认同。以前看过一些穿回原始时代的书,就很爱用现代知识大开金手指,很让我讨厌。而这本书的亮点在于,对那些特殊部落,比如鳄鱼部落,青蛙部落的特殊能力的描写,感觉有点儿动物拟人化的,描写得也很到位,非常有意思。猜测猪脚所在的部落其实就是以后的“炎黄部落”,所在的河就是“黄河”,目前来说猪脚还在努力的种田发展中。细节描写很棒,力量体系没蹦,对于一个一百八十多万字的小说而已很不容易,而且按照我猜测的来看,这本书可能只是到了中期而已。所以先评仙草
匿名书友
以部落形式构建人类社会的故事,以原始社会,各种奇兽,生活片段,文化特色,人文风俗为卖点,讲述出令人眼前一亮的故事。 作者文笔不华丽,构建的故事也不复杂,在简单朴实间讲述故事,这应该算是非常典型而又成功的小白文了。该作者想象力很丰富,很强大,而且作者很明白自己擅长的领域,并将其充分融和,以突出本书的最大亮点。
匿名书友
作者要想写原始社会,就原始的彻底一些,别整点现代人穿越回去的设定。一个受过义务教育的人,穿越回原始社会比原始人过的还特么原始,不说让你造飞机大炮,也不求你跟贝爷一样荒野求生,最基础的日常工具你总应该能鼓捣出几样吧,造不出来也该能想出替代品或者办法吧。非要用现代人的思想过原始人的生活,又不想体现和运用现代知识。只能说满满满满的违和感。打个比喻就是找一研究生去幼儿园小班儿装小孩儿,说话和行为都极尽模仿,但别扭就是别扭,你装不出来。早早弃毒。
匿名书友
本书是朋友介绍的,没有看过作者陈词懒调的那本《回到过去变成猫》,所以没有先入为主的感觉,主角穿到原始时代(不是地球的原始时代),在混沌中与自然与天地拼搏,看了前面几十章就有一种作者徐公子胜治《太上章》的赶脚,《太上章》写的很清冷缥缈,而本书就写的更趣味生活化一点,有一种盘古开天辟地的气势,总体来说写的不错!
匿名书友
——已完本——
很好看,只是情节略平淡。
放下就很难捡起。
匿名书友
主角重生原始部落,无女主ヽ(○´∀`)ノ♪
匿名书友
原始,文笔杠杆的。陈词滥调的,不多说